1) 立柱:如采用统一规格的立柱,可用扬中桥架全长除以平均立柱间距,得出立柱数,再增加2%~4%余量。如果立柱规格不一,那么就需要分开统计。
(2) 托臂:扬中桥架全长除以托臂平均间距,再增加1%~2%余量,极为总需量。
(3) 扬中桥架:分别统计出各种型号规格扬中桥架的全长,除一该扬中桥架的标准长度,得出扬中桥架的数量外,再增加1%-2%的余量。
(4)其它部件:按其主体数乘以一定比例(视总厂而定)求得其总数。